
所谓的名人,就这样的思维单纯
在现在的网络社会,或者说现实生活里,我们越来越对周围的人和事看淡,许多以前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东西,现在大家也习以为常。也是的,只要他的言行没有触犯法律规定,就没有强制的要让他怎么做不怎么做。对于道德的东
在现在的网络社会,或者说现实生活里,我们越来越对周围的人和事看淡,许多以前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东西,现在大家也习以为常。也是的,只要他的言行没有触犯法律规定,就没有强制的要让他怎么做不怎么做。对于道德的东西,我们逐渐改变以前的道德观了,而且大家也没有什么硬性的措施怎样规范他们,也就越来越显得道德作用弱化了。但是道德也不是不起作用,置之高阁而肆意为之,前久的网上关于许多名人的批判,关于虐待小狗的申讨等等,也让一些人该警醒警醒。另外生活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我们要习惯于别人的一些个性化言论,人都有语言权,也有自己的思维看法的权利。不过作为一个传统观念有点的我来说,对一些网上的文章与言论,谈谈自己的看法,想来也是无所谓的吧。就以一个时下在中国伦理界颇有争议的所谓的“性学工作者”的博客文章说说我浅薄的个人观点吧,我对她是没有成见的,到今天我也是对她的姓名模模糊糊,别说她的言论,就是她的文章也看得少,早上打开新闻看的时候,偶然看到了她的一篇博客文章,让我有些想法不吐不快了。
下面让我暂时借用她的文章原文以飱读者吧。
朋友聊天提醒我看看《社会学家茶座》第4期(总21期),说有批评我的文章。找来看了看,赞成我的人的文章与不赞成的人的文章相比,无论文字、思想还是做学问水平都高了十倍不止。原本忐忑不安的心立即释然。
狗屁文章,不值一驳,只挑几个小错:
1,中国人还没有培养起意识形态多样化的心理经验和承受力
(这恐怕是低估了中国老百姓的水平了。)
2,如果肛交不戴安全套,就容易精液过敏而得爱滋病
(完全错误的信息,爱滋病不是这样得的!)
3,如果两个同性恋者在大庭广众之间拥抱接吻,这就有伤社会风化
(如果两个异性恋者在大庭广众之间拥抱接吻,是不是有伤风化?)
对于她写的“狗屁文章,不值一驳”八个字,虽然听起来有点粗鲁,但是毕竟不是人家拿来发表的,是自己的博客上的个人心情的发泄,虽然有些不快,但是也只有听之。但是对于“赞成我的人的文章与不赞成的人的文章相比,无论文字、思想还是做学问水平都高了十倍不止。原本忐忑不安的心立即释然”我就有点反感了。也许古人说的曲高和寡缘故,她的理论只有少部分有点层次、内涵的社会精英能够理解,如屈原的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意思,但是我们的社会精英有几多,他们是否犯得着用自己宝贵时间与生命浪费在这些无谓的争论呢?我想难道与你赞同的就是高明人,和你相左的就是社会的渣滓,无知无识的人了,怕世界没有这样的简单吧,如果这个世界,人是这样的单纯,是这样的黑白分明的话,也就没有这样的麻烦和斗争了。
就是真如她所说的赞同她的都是些有文化的,但是“无论文字、思想、做学问的水平都高了十倍不止”,我就觉得困惑,是怎样考究出不止十倍的呢?还不是你自己的好恶所致的了,作为一个稍稍有点社会名气的人说话是这样的自我中心、自以为是而且没有深厚的道德内涵,动辄打压与己观念不同的群体,似乎也觉得她非曲高和寡的造就者吧。
人喜欢用自己喜欢的为自己造势,用自己不喜欢的来打压别人。她举的三个例子,我不否认批评她的群体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但是我想到以前看到鲁迅先生的杂文,真是锋利无比,言词犀利,但是我们这个社会,人太多了,就是怎样的提高教育也不可能全部是鲁迅先生这样的大家,他批评起来倒是有理有据,教人找不出这么低级的错误来。正因为批评的人多而杂,而且网络上的人形形色色,在批评中选上这样的三句话就是很容易的了。她举的第二条我承认是网民的错误,姑起放下不提了,就是我说的人多了,什么都有,何况是特意选来做批判的靶子的呢。但是对第三条我就不认可了,人家说的是如果两个同性恋者在大庭广众之间拥抱接吻,这就有伤社会风化,并没有说明异性者在大庭广众之间拥抱接吻,没有伤社会风化啊。我看她就是犯了简单的错误,非此即彼了,认为社会就是这样的黑白分明,这是她的最大的缺点。
今天我们处在一个开明的社会,我们有我们的自由,但是我们的社会毕竟是一个多元的,交往频繁的社会,我们更应该注意自己在社会上带来的影响,应该履行自己社会人的责任,别说一些标新立异的话来追求自己遗臭一时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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