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人与作文
老王同学得了小妞一记妙掌,如同薛蟠哥哥挨了柳湘莲一个勾心脚,加上约会的女友又是个女律师,从胸口往外透出一个爽字。放眼论谈,除了赶场人曾经被某女ID勾过小指头,祝过生日快乐,别人似乎还没享受过这等艳遇。于是便洋洋地竖着文明棍,拐着女律师的胳膊,开始指点红袖江湖:“文章本来就是倡伶优人的玩物,”因此,要荡。而作人呢,恰恰相反,要正。因此他理想中的作文和做人的境界,是做人“菩萨低眉,清风明月”;作文“金刚怒目,降龙伏虎”。
咱是老王同学的头号粉丝,但咱最不赞成某些超粉,严格遵守一个凡是:“凡是某某说过的,就是真理。”比如,某桃粉“桃花这篇文章可以作为杂谈范文,永彪青史!”“我即使被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喊作傻瓜,只要桃花不认为我傻,我就不傻。”……唉,谄谀之词太多,再举下去,咱都怕读者看丢了眼球。对于这号粉丝,咱倒是认为,一个理智清醒的人是该踢上他几脚,让他滚一边凉快去。林彪怎么死的?被捧死的呗。不过,假若被捧的人是个半封,比如那个星宿老怪,比如那个东方不败,粉丝说这类话取悦,自然就满心欢喜,恨不得立地变成个欢喜佛了。
所以,咱认为既然咱是老王的头号粉丝,老王又不是个半封一类“率真可爱”的人,一再让咱提点意见,咱就不妨跟老王讨论一下这个话题。
中国人的古训便是文章千古事,为什么?文章等同于精神。一个民族立身于世界之林的根本便是精神的强悍。靠一些词藻丰谀的小情调文章是强大不了一个民族的。所以,我们现在流传下来并且耳熟能详的文章,大约百分之九十以上便是这类老王贬之入废品堆的正统文章,比如论语,二十六史,四书五经等等等等。而老王欣赏的那类“荡”文,我想,除了四大名著流传至今,其他能读到的也就是花间集,世说新语一类了。标新立异的也有,但往往各领风骚三五年,成活率极低的。而那些老王随手拈来的“荡”文中的“荡”文,比如红袖里的情色小说和杂谈中的某些腰霸或者屁霸们的文章,就更可以预见其生命力了。可见“正”文,远比“荡”文有生命力么!没有生命力的文章,无论“正”“荡”又有什么意义呢?
并且,咱还想问一下老王,教育自家儿孙的,难道不是增广贤文和弟子规、圣人训一类的东西么?老王总不至于给儿孙的的启蒙读物便是“心去无人制,情来不自禁。插手红裈,交脚翠被。两唇对口,一臂支头……”一类的艳词荡曲吧?即便老王想,估计老王夫人也要把老王推到门外,让他跟女律师彻夜去外滩晒月亮了。
人是很容易腐朽的,能活上个百八十年,算是高寿了。有点名望的,象唐宋八大家,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等,后人所能了解的,也是从“正”文中记载下来的那点信息。如果都象老王等人写“荡”文去,这些信息恐怕也得颠倒着看。并且,老王欣赏的“荡“文红楼梦中的公子哥儿宝玉,备受广大文学女青年热爱的,不也是“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嘛!所以,无论真流氓还是伪君子,能影响的,大概还是当时当世。所以李太白才说白日放歌须纵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而众人津津乐道的古今文人趣事,也大多是偏僻乖张之事,比如迅哥儿拿弹弓打人屁股,钱钟书坐在帐子里装和尚一类。若问一个小朋友最喜欢哪只羊,一身正气的喜羊羊最不讨人喜欢,倒是懒散笨拙的懒羊羊最受青睐。若问女文青们最喜欢哪个和尚,民意调查唐僧不是首选,倒是猪八戒这浪荡子更有市场。所以,为人不妨“荡”一些,多点情趣,才会有更多的“正”文或“荡”文出来呢!都学那些宋儒,禁得人头脑发昏,言行举止若老僧,不如直接去寺庙念阿弥托佛了。
单说老王,受了小妞的妙掌就喜气洋洋,被女律师抛了媚眼走路便行云流水,便也算不得“菩萨低眉,明月清风”吧?
所以,玲珑认为,为文要“正”,为人不妨“荡”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