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80后的年轻男女有不少,其中有十对有了孩子,八对没有拿结婚证的,还有不知多少数量没有拿结婚证并住到一起的男女恋人们——他们也正面临着未婚先孕的可能!
不知道是我身边的这些人是些例外,还是这个年代的人们大部份都在用这种方式生活!
我不敢说这种方法就一定不对,更不敢对这种生活方式加以指责(不小心就招来骂声一片,呵呵)!
我今天能做的,只有列出我所看到的一些故事,希望各位正用这种方式相处或是准备用这种方式相处的人们能认真的思考……
有一位最好的朋友,为了她认为生命中最值得爱的男人,一度与生她养她的父母决裂,追随着爱人到了离家万里以上的地方过着被爱滋润的生活;不久并剖腹产生下一个女儿……
从两个人住到一起的那天开始,男人就承诺说结婚,现在,女儿快三岁了,男人的妈妈说:“你不给我生个儿子,别想进我家家门!”
她一哭二闹三上吊地吵着要拿结婚证,男人一推再推由原来说的过段时间就结婚一年一年下来直至前段时间说2008年再说……
女人欲哭无泪,在男人全家的不屑声中,由一个活泼的女孩子变成一个经常出入医院的怨妇,至于婚姻离她更是遥遥无期,那张红纸能带来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也是遥不可及!
据说那个男人现在跟另一个女人关系不太正常,这位朋友连抱着女儿去跳楼的思想都有……
有一位远房表妹经人介绍后与对方一见钟情,很快就隆起了腹部,男方派了个家长到女方家里来了一趟就算是把新娘子接走了——原本在我们家乡,嫁女儿是风光喜庆之事,基本都会大宴宾朋两日,街坊邻居的都会来道喜祝贺。
这位表妹离家出嫁之日,冷冷清清一挂鞭炮都没有放,男方一毛钱礼金都没曾拿,做父母的自然也没有打发陪嫁之物——这位表妹虽然嫁得冷清,而且这场婚礼可能与她儿时所幻想的婚礼出入太大,但好歹也是有婚有证手续齐全了——另一位朋友在男友没到婚龄时并产下一女,这个不到适婚年龄就做了爸爸的男人现在都是个月光族!女儿出生到现在两岁了,不但没有给过女儿一毛钱作生活用,还三不五时找老婆要生活费,到现在可以拿结婚证了,男方却对彩礼只字不提,打户口的费用还找女人要,女人找到我诉苦,说是想死的心都有!
我说自己种的果子,自己吃下去吧!
好像说来说去都跟彩礼和钱有关?
其实,做为女方父母,接到男方的彩礼多半都是再加一些钱去买些东西或是干脆用现金作为陪嫁礼金回到男方!
礼金,不过是个彩头,是对这个新娘子的彩头,而不是指这个女人的价值,但是如果没有它,还真让新娘子脸上无光!
至于说到孩子,有几位是半理性化的--之所以说她们是半理性化是因为她们的理念是:脱衣服上床可以,但坚决做好保护措施,以至于同居两三年也都没有出事!
这几个有点智慧的朋友最近都很郁闷:TMD,刚恋爱的那会儿天天吵着要结婚,现在却跟我讲只要真心相爱,那个红本本有什么用!
女人跟男人必竟是有区别的--一段时间以后,女人或多或少或早或迟都会想到结婚注册,而男人在得到一个女人的肉体以后会再主动去提结婚的好像并不太多--最起码在我周围的朋友里可以说是没有见到过!
有一个把婚姻经营得很好的朋友,与她相恋了八年的男人在结婚前居然一直都未能够与她共渡春宵!
她总结出一句话:男人对越容易得到的女人越不会珍惜!
此言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无从考证,但到目前为止,这个智慧的女人与老公从相恋那天开始直到现在都恩爱无比,一度成为圈中朋友的模范夫妻典型!
对于爱和性的话题,今天已经不是我第一个第一次提起,亲爱的女性朋友,为了自己,为了对我们生命中的真命天子的爱和尊重,为了这个不太长的人生旅程少些遗憾,请大声说:恋爱可以,脱衣服就是不行!!!
男人们可以要求女人“爱我就把自己奉献给我”!
女人为什么不能要求男人们“爱我,只要尊重我就行”呢?
当然,婚前同居未必注定了此生一定不幸,但是,看过太多婚前性行为的悲剧,所以动手写了一部叫做《穿上衣服来恋爱》的小说,希望本书那些贴近生活的人物和故事里能或多或少地给你一起启发。
最后笔者在此极力呼吁:在这个浮躁的生活里,让我们“穿上衣服来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