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楼梦》札记
又读了一些蒋勋关于“红”的文字。读书,读的是人的真心。写字,同样也是抒写其真心。没有“真”,是写不出动情的文字的。
有些想念林晓旭那个女子了。她死了,死于“红”的心结。“红”于她是一个艺术品的量身打造,“红”是她的魂,她是黛玉的附体。于“红”这本书,我更多的印象跌在八七版本的电视剧里,后来的电影、电视翻拍都拍不出那个时候的味道了。
张爱玲也写过关于“红”的文字,我没读过。想读的书太多,属于我的时间又太少,真怕可以活过的时间读不够想读的那些书。
生命赋予人太多的意义和爱好,莫非,目前的“放纵”之人就是其生命意义的真实所在?
金钱不算什么,可以养活自己养活家人就好。权利更不算什么,没有哪一个人可以把官职带进坟墓,退休之后,都是平民,当过官的人内心的失落是平民不能想象的。我愿意做一个平民,一是我没有能力做官,二是我不想把我的性情放在做官之上。扯远了,这个和读书,没有直接的关联。
我读“红”,是不是也该视它为经书去读呢?想蒋勋通读“红”三十多遍,想曾经的一个朋友收藏得有关于“红”的书一百多册,真是激动。当我得知那个情性,就想:我若是他的老婆就好了,可以享用他的藏书资源,可以读那么多的书,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他该是通晓关于“红”的每一个细节的,在读书方面,我的悟性远不如他。不过我勤奋,也喜欢。读书,若有个人在前面引导我去读,做我的读书写字的导师,那该多好。然,痴迷“红”的他,如今却真真的是个市井闲人了。若他肯做我读书的向导,是要有个前提的——切不可继续怠惰下去,时间是挤出来的,心情也是可以调和的,抽空写点我渴望的字,于我是一种赐予,一种奖赏,于他,是财富的积累,智慧的沉淀和奉献。我们得做个更好的人,可不是。看,既然想请人家做向导,还列出个“前提”来。
其实“红”我不该深陷,但又抛却不了。读书、写字,情绪一旦跌落进去,很难得恢复常态。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去读书,是刻意清净头脑,哪知,不读,心里越发憋得慌。写字也是,和说话、呼吸一样,是每日不可缺少的行为习惯了,这个和勤奋没有关系。滞笔之人,完全可以重新拿起笔,每日记录思想,抒发心情,暮年的时候再回望,你会觉着什么都就那么回事情了,唯有文字,他永远忠诚。
光阴会老,文字不死。(2011.12.01)

昨晚翻出了早年《红楼梦》,很旧的版本,有简单的注释。却只有上册,且没了封面,内页都到第五页了。还是欢喜。读得第一回,就记住贾雨村这个名字,他到甄家客居,甄家偶尔接济他。甄家唯一的孩子看花灯走失,从此甄家没落。雨村看上了甄家丫鬟,当了小官以后收了做二房。
这样的故事在旧色的章回小说里见平常不过的,但曹姓公子很有布局的能力。在开篇的章节里,雨村应该算个公子,读书人,在那样的朝代应该可以被唤作“公子”。奇怪的是,一个穷没的书生,连保暖都成问题,怎被曹公子形容成“虎背熊腰”式的武科形象?莫非又是曹公子的一个伏笔?
也罢,甄家丫鬟也正是瞅了雨村那个时态,惹得雨村动了春情。在“红楼”里,曹先生安排雨村第一出场动情之戏,怕又是假的吧——有谁真正明了呢?“甄”(真)、“贾”(假)谐音原本就是曹公子安排好的。你说古人写小说怎么那么讲究技巧和章法,那样工程浩大的章回,俨然一个精密的暗道机关,处处精心,处处布满暗机,处处幽暗着梦的色彩。
其实,《红楼梦》这本书,下决心去细读不止一回,没回都半途而废。因为会情不自禁地跌入情节之中,情不自禁的就与文字中的某个人对号入座,读书来的“伤”,像是演员入了戏,沉迷其中,一时半会儿难以回神。于是搁浅,想到有了定力再去重读。殊不知,这样的迂回竟然到了中年。属于我的时间还有多少呢?(2011.12.02)

红楼本是他人世,奴家误闯玉人地。
冬夜漫漫难入梦,梦里梦外两场戏。
我像个下山的猴子,看了刘心武的《红楼梦续集》,又看蒋勋的《红楼梦细说》。再读残缺的《红楼梦》原本,八七版的电视剧看到了十八集。网上搜索关于《红楼梦》的人物评论,还想听听电视剧里根据诗词改编的所有音乐。除了给儿子做饭,我几乎没有停歇。这岂止一个“癫”字能了得?
重读《红楼梦》,缘于一个朋友,也源于自小就喜欢。有一个文友,津市的,几年前他从未读过《红楼梦》,我极力向他推荐,当时他还不屑,还嗤笑我,说向一个爷们推荐什么胭脂小说。我说,胭脂不胭脂,你先去买了,读了之后再说,否则,我和你绝交,还要你交出我的“姐姐”。(这是一个小故事),就这样,他为了不交出我的“姐姐”,开始接触《红楼梦》。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这是美国小说《垮掉的一代》中的一个意思,原话我忘记了。就这么地,那个文友迷上了《红楼梦》,之后不知对我道了好多次感谢。
痴迷未必就尽是坏事。癫狂,同样可以温暖人性。只有性情中的人,才有那样的作态,只有至情至深之人,才有那样的举动。我若癫狂,定然执迷不悔。明知忧伤,悲痛,结果惨不忍睹,还是会愿意,还是会继续。一个人甘愿疼,甘愿伤,甘愿轻视尘世不能承受之重,肉体,又算得了什么呢?(2011.12.03)

重读《红楼梦》诗词,还是觉着潇湘妃子的好。“孤标傲世皆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这样的句子,一伴于我就是接近三十年。想当年我还是懵懂的少年,初读的不是《红楼梦》,却是一本《红楼梦诗词》钢笔字书贴。这个帖子如今还在,一个叫“尘”的少年送给我的。当年的少年写得一手好字,有一副唱歌的嗓子,会弹琴,吹笛子。多年以来,我欢喜的还是有才情的男子。只是,青春不再,青春不再。我的孤傲,依然无人懂得。当我老去,在回首的当际,我是如何的也不能回首生命里的你们的。你们是长在我心口的朱砂痣,不能去触,不能去碰。
黛玉真的是遇见老曹公子那样懂她惜她的人。她的死我觉着是值得的。宝钗得到了怡红公子的身体,他的心,永远都在颦儿的身上。我喜欢宝玉的“痴”,喜欢林妹妹的“愁”,在不可复制的景象里,爱情不是救命草,却是活下去的唯一颜色。一个人的心,无处安放,活着,很光鲜地活着,终究是一具僵尸,枯槁了灵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