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恩准我们写点儿格律诗词吧
唐诗宋词,如京剧一样是我们国家传统文化艺术宝库中的奇葩,我们不能不视、保存、学习、鉴赏和传承。这已没有什么争议了。但是,现在有的人按普通话尝试着写些格律诗却引来反对的声音。更有甚者,在语言上不难看出对
唐诗宋词,如京剧一样是我们国家传统文化艺术宝库中的奇葩,我们不能不视、保存、学习、鉴赏和传承。这已没有什么争议了。但是,现在有的人按普通话尝试着写些格律诗却引来反对的声音。更有甚者,在语言上不难看出对新韵格律诗是讨厌之至,甚至大有对诗作者侮辱之嫌。大至的观点是:用新韵写的格律诗是“不伦不类的异体诗”,断然地说这些人是“附庸风雅”、“自以为是”、“美其名曰”、“其实是一些不懂格律,或不想花功夫弄通格律,而又想炫耀他们有写近体诗能耐的人”、“既然要写格律诗,为什么不按格律去写?没有完全掌握格律,为何要打着格律诗的旗号,在外行的读者面前招摇?”,让读者“上当受骗”。“炫耀”、“招摇”、“骗人”(以上引号内之言语均出自持此论者原文)等此类语言实在令人难能接受!我也不否认,有些人存在着这种不好的动机,且不说内容如何,列七字四句,五字四句即称绝,列七字八句,五字八句尽称律。韵律等规则全抛掉了,这确实不是格律诗了。但总不能一概而论吧?诗词行家这一棒子怎么能让平民写这类诗的人承受得起呢?请问,骗谁啦?骗什么啦?哪个“外行”被“不伦不类的异体诗”骗得“倾家荡产”啦?!哪个“外行”被骗得不知道“唐宗宋祖”“秦皇汉武”啦?!不是注明“新韵”格律诗吗?“新韵”不是已经限定了它的形式了吗?不是已经告诉读者这“不伦不类”有别于“纯种正宗”的格律诗了吗?正如某些专家学者所说的,不愿受到格律的约束可以去写新诗。我说,您是报刊编辑,您可以不采用“不伦不类的异体诗”;您是读者,您可以不读嘛;您不喜欢您可以像逃避温疫一样跑得远一点嘛,何必盛气凌人,出言不逊呢?!我们受到侮骂倒不要紧,气坏了你老人家的身子骨可不是闹着玩的。我要是说您以写格律诗是在炫耀自己有学问,标榜自己是格律大师您以为然否?您在唐宋肯定不是大师,因为人们在唐诗宋词中没能一睹您的杰作,您现在可能还不是大师,您能成为大师那也是以后的事。本人以为,近体诗与所谓的“新韵格律诗”二者并存,二者并非水与火不可相容。不妨试试,也先搞个诗词改革的“深圳”,也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说不定对传承优秀文化有积极的作用呢。持此论者并对为自己的观点进行了有理有据有力的论证,从国外到国内,从古代到现代,从体育到艺术,从书本学问到现实生活,可谓旁征博引,引经据典。很让人觉得有牵强附会,类比“出格”之嫌。当然是我们“外行”人这么认为。
主要是论证要遵守规则。不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是例举乒乓球21分制,这是规则。你想打乒乓球,你就必须遵守21分制的规则,可是持此论者也说后来改成11分制了,参赛者也必须接受。持此论者再例以交通规则为例,这更是太抬举用新韵写格律诗的人啦。这是难以并比的两个问题,交通规则,你有不同意见先保留,但必须遵守,要不会出事故的,甚至会出人命的。可是,写诗可以不“狭路相逢”嘛,你若“惹”不起,你还躲不起吗!你写你的,我写我的,二者毫不相干,不至于出“交通事故”吧。您说是吗?三是例举芭蕾舞规则:“你(指女演员)选择了跳芭蕾舞,就得老老实实地穿上芭蕾舞鞋,用脚尖跳舞,即使这双鞋是多么的狭窄,你的脚多么的难受。正因为舞鞋的束缚,才产生出高雅的美感,这和女人忍受痛苦穿高跟鞋的意义一样。当然,如果你受不了,又想跳舞,就去跳现代舞吧。”(引用原文)没错,我也赞成。但是,您就知道芭蕾舞一诞生就穿现在您见到的那样的舞蹈鞋吗?就不可能是光着脚的吗?就不可能是穿着高跟鞋吗?我胆大妄为地推测,说不定芭蕾舞还真是从穿“高跟鞋”那里得到启发并诞生的。其实,在持此论者的论据中已经看到一个不可忽视的规律:每个事物的产生都有其发展的过程,都是从尝试开端的。您能断言,乒乓球由21分制改为11分制,是乒乓球协会的负责人,在某一个夜晚做了个梦就改的吗?难道没有一个尝试、研究、论证、认同、实施的过程吗?您能断言芭蕾舞不是从“高跟鞋”开始演变过来的吗?
持此论者又以清末时期格律诗改革为例进一步地证明格律诗是不能动的。“这类人写的近体诗通常都用了古体的通韵或词韵,里面的平仄有的已相当于现代汉语了,有的干脆就用现代汉语的音韵去写。其实,这样的改革,清末起已有很多专家进行过尝试,结果发现,此改革是失败的。”(引用原文)其实清末时期近体诗的革新没能成功,不仅仅是因为起用新韵,而主要是因为格律其它条件的约束,因为只用新韵,格律的其它所有规矩是没有动的。而最难的不是在于用韵上,在其它的要求。既然人们用早已生疏的旧韵写诗都行,难道用起每天都用的新韵还困难吗?再说,难道就因为清末诗词革新失败了就不许别人再做尝试了吗?清末诗词革新失败了,就断定它的尝试就是错误的吗?就不许别人摸着石头过河吗?就必须像您老人家所教导的那样“老老实实”的去写格律诗吗?中国改革开放之初,谁也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邓小平提倡担着石头过河。硬是趟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路来!在这个过程中,不少人因为摸着石头过河,是不慎失足的,有的掉进了河里。现在看改革开放成功了,假如失败了,邓小平不是千古罪人了吗?这是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写诗大概没有这么严重吧?迄今为止还没有听说过写诗能够关乎到国家命运。也许有人会说,李煜不是词人吗?他不是亡国了吗?这与他写诗无关,毛泽东还是诗人呢,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他老人家写诗写出来的吗?!要记住他可是有句名言“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诗歌不能去创建一个国家,也无法拯救一个国家的,所以屈原只能跳江。
持此论者又例举了李白《静夜思》崔颢《黄鹤楼》这两首诗,旨在说明,不能以此为借口而不按格律写诗,不知是谁同我一样的无知愚昧混蛋,会把这两首诗当做自己“炫耀”“招摇”“骗人”的虎皮。其实这正好说明,表意还在格律之先的。流传下来的诗篇绝大多数是因为内容即思想内涵艺术境界的因素,少有因格律严谨而广为流传的。“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贾岛尽管搜肠刮肚,险些成为蹄下之鬼,让后人记住的也只是“推敲”这个典故,而“鸟宿池边树,僧敲(推)月下门”的全诗鲜有人能背的下来。为什么?没有积极的思想与巧妙的意境,而不是因为它不符合格律。欧阳修蹲在茅坑上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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