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文人
近来,看到一些相关报道,也联想到身边时常发生的事,不禁心生感慨:文人可怜!
可怜之处至少有四:
第一、可怜在“死要面子”。本来每个人都有自尊,所以维护自尊应是人之常情,本不足道,但文人表现却十分突出,甚至反应过度,可以说有时有些文人到了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程度。比如生怕别人对其作品的负面评价,更要命的是怕别人因其作品而联想到其人之品行,所以很多思想也就大众化了,而没有自己的立场。难出精品,这也许是症结之一吧。
第二、可怜在“文人相轻”。有句民谚说得好:老婆都是别人的好,文章总是自己的强。这可谓一语中的。对别人的文章总能挑出点毛病,评个一、二、三,且往往讲得头头是道,而根本不用辩证法作一分为二的剖析。更有甚者,自己在某一方面本不内行,却硬要装着一幅内行的样子,对别人的作品不着边际地说三道四。是不是没有正面评价别人作品的呢?有。但往往是具有优越性的一方对不具优越性的一方的作品作一些居高临下式的评价,如写序之类。
第三、可怜在“充当文犬”。这主要指“先有领导的决策,再为领导决策找依据”的一类所谓“御用”文人。古语云: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可见连要人命的定罪那么重要的事,都可找到理由,何况一个决策呢!
第四、可怜在“充分利用唯一的权利”。有这种权利的文人不多,主要是一些在报刊杂志当编辑或编辑主管的一类文人。这类文人没有别的权利,唯一的权利就只有用不用稿,用谁的稿,怎么用法之类的一点权利。也正因为如此,其可怜之事也就发生了:用熟面孔的稿的多,如果是生面孔,除个别作品确实好的外,有的即使是采用了,也可能改得面目全非,甚至于所发表的作品根本就不是原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