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党的建设的不断加强,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一些党的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不断被揪出,并相应的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据通报,温州市2009年被查处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就有22人,乡科级干部110多人。应该说,这些人平时追逐名利,权钱交易,贪财恋色,自我管控不严,价值取向扭曲,受到严惩实属咎由自取。但作为其所在的党组织和其领导者平时有没有尽到关爱之责?是否值得反思?
一个乡科级干部从参加工作到任现职,一般要十多年时间,县处级干部也要二十年左右时间。其每个人成长的过程,实际是有关党组织花费了很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对其培养的过程。不排除这里边有些人因一时糊涂一时贪恋,而陷入泥潭不能自拔,其结果受到惩处。实乃令人惋惜!
试想,假若平时这些人所在的党组织和领导加强对其监督,在其工作和生活中,像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或子女一样?——关爱呵护,是否会避免如此结果?“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从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规律看,一个人严重违规违纪或走上犯罪道路,都有一个孕育的过程。贪财者,一般都是和老板、富商等有钱人过从甚密;恋色者,往往都和美女、少妇或小姐来往频繁;嗜权者,大多喜欢封官许愿、阿谀逢迎、溜须拍马、拉帮结伙、玩弄权术。对一些领导干部出现的这些或类似苗头和征兆,周围多数人都心知肚明。假如组织能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给与提醒和帮助……假如上级组织部门、直接领导及时给与批评教育……假如一起共事的同事能及时吹吹风、拉拉袖子……。可能不会有如此结果!
我以为,党组织培养提任一个领导干部,付出心血、花费工本,实为不易。在其履职期间,如由其信马由缰、恣意妄为、我行我素、自毁前程,实在是误人子弟,危害国家和人民。所以,我们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对每一个党员干部,不仅要培养使用,而且要注意平时锻造、关爱、呵护,使其真正成为党和国家的有用或栋梁之才。锻造,就是要放手让其履职、行责;给其压担子、加责任;让其破难题、化矛盾;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砺。关爱,就是要观注其工作和生活的细微末节,发现不良苗头,领导要及时找其谈话,给与帮助矫正,防止铸成大错。呵护,就是对于一些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不要任其自生自灭,一推了之甚至落井下石。组织和领导要敢于喝令禁止,让其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此时,在党内不能再和风细雨,而应发扬我们党延安整风精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对其进行教育。当然,对那些利令智昏、屡教不改、一意孤行、群众反映强烈的顽固分子,也必须挥泪斩马骥,用党纪国法严惩不贷。为纯洁党员干部队伍,不足以怜惜!
备注:该文发表在2010年1月28日《温州都市报》A17版“清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