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法触碰的初恋
今天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来电显示一长串的数字,好像移动公司的键盘被猫踩了。我的第一直觉是——诈骗电话!果断挂掉,并以一眼看穿骗子把戏而洋洋得意。继而这个电话不知疲倦地接二连三骚扰我那长了冻疮的耳朵
今天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来电显示一长串的数字,好像移动公司的键盘被猫踩了。我的第一直觉是——诈骗电话!果断挂掉,并以一眼看穿骗子把戏而洋洋得意。继而这个电话不知疲倦地接二连三骚扰我那长了冻疮的耳朵,听了生疼,万一是通知我中奖了呢?固执和偏执容易跟大奖擦肩而过。抱着这样的心态,晃晃悠悠划开屏幕上的接听键。“这么忙?电话都不接!”还未等我开口,电话那边倒是先发制人。等等,这个声音很熟悉,语气也很熟悉。貌似是初恋的声音,第一次跟他约会,也是很久没有接他的电话,刚接通就听到抱怨如炸弹一样甩来。
“呃,请问你是……”不敢冒然认领初恋,不知对方到底是谁的情况下,还是坐拥河山以守为攻。
“听不出我的声音了?”呵,对方打起了太极。又听了一句的声音和语气,十有八九就是他了。总不好理直气壮义正言辞地大声昭告全天下——我是你初恋!
虽然是新时代男女青年,还是觉得会不好意思。
“啊……”我作恍然大悟状,依旧以守为攻,要先摸清对方来意。男人和女人之间一旦产生关系,哦不,是某种联系,就会变得很微妙,就跟打太极和跳华尔兹,你进我退,不知道对方出招和舞步之前,不可轻举妄动。相比之下,男孩和女孩之间就简单多了,20岁之前,那都是用心在相处。20岁之后,用的是脑子。
“然后呢?”我故作矜持。
然后他要回来了。
高中时期,上了三年学,谈了三年爱。都说男孩子难养,顽皮,贪玩。可往往等男孩子开始懂事认真发奋,一切都来得及。而女孩子一般都会乖巧到十五六岁,之后一颗心开始骚动,便一发不可收拾。所以在高中的时候,很多因顽劣本性没有认真学习的男孩子一旦收心,便能将女孩在每月张贴出来的成绩排行榜上甩在远远的后面。操心女孩子的时候,才真正来了。
掐指一算,离与他分手已经整整五年了。五年期间,无论是同学会还是小聚会,凡有我的地方必然不会有他,有他的时候我肯定也不在。朋友们在开始的时候还偶尔打趣玩笑,渐渐地,便识趣不提。五年间,我也偶尔从别人那儿知道,他又谈了,他又换了,他去了上海,他现在在日本。
现在他要回来了,明天晚上的飞机到,他要我去接机。
去还是不去?
不去,显得时隔五年还在计较,难道就不能大方地表示自己已经把他当做最普通的朋友了吗?换个角度看,如果是普通的朋友,我一定会去。那么去?回忆当中对初恋的印象必定会被打破。人还是那个人,但跟五年前印象中的初恋,必然大相径庭。
纠结了整整一天,晚上,我站在了机场的接机口。他还是很清楚我的个性,“那么不敢见我?哎呦,不会还放不下吧?”激将法,立刻发了微信标明自己会去接,并且准备好肚子,吃吃喝喝一条龙保证接待好。站在接机口等待的空档,心里止不住的慌张,但让自己保持表面看起来的淡定和冷静。谁尴尬谁输。大老远看到他出来,深呼吸一口气,战斗开始。
看样子在日本过得不错,长高了,而且瘦了。高中时期180cm的大高个竟然能有180斤,而现在,标准的模特身材,接触到引领亚洲潮流的日韩文化之一,整个人的气质也提升不少,好像旁边时时刻刻都有人举着相机对着他按快门,机场成了某品牌服装发布会。特别是脸上那副墨镜,让我看起来像是来接机的小粉丝。虽然变化很大,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并且心里有突然一沉的感觉,一如五年前,无论在哪里,只要有他在,必然一眼就能望到他。
“大晚上的,戴什么墨镜,装瞎吗!”我用玩笑掩饰慌张和尴尬。这是我最擅长的,到处寻找话题引导谈话走向。
“啊,呃,那个近视眼镜放在包里,还没换。”避开我的玩笑,认真回答问题。他才是看起来紧张的那个,我占了上风,心里悄悄得意。于是并没有打算继续开辟新话题,因为在网上看过,男女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要让男人来寻找话题,女人静静听着偶尔报以微笑来配合就好。于是我决定闭嘴。
出租车上,一路无言,受不了的安静,于是终于开口,向他介绍这个城市的变化。在我滔滔不绝从这座桥说到那条街的时候,他默默地开口:“我其实去年才去的日本,从踏上日本的土地到回到这片土地,加起来不过8个月。”
“啊,这样,好吧,我已经把你当做衣锦还乡的海外华侨。”看吧,距离。不是8个月的距离,而是五年。心智发展飞速的五年,如中国现代化发展弹指一挥间高楼平地起的飞速。他从我脑子里认知的那个毛躁犀利啰嗦嘴贱偶尔带点刻薄的壮男孩,变成了现在可以装半小时深沉的海外华侨。我也从那懵懂天真把他当做全世界的单纯姑娘变成现在这个可以调气氛会出招把见面当做应酬的初恋女友。成长好可怕。
“我要去买两件衣服,今天来得很匆忙,哪知道这里这么冷。”我这才注意到他身上穿的是一件初秋风衣,在12月中旬的城市,早已呵气成冰。耍帅,活该!
“穿这一身没有在飞机上勾搭几个空姐?”我揶揄。
“哪有!”
“那真可惜,扮了帅,挨了冻,装了瞎,还没收获。”
“我一般都是被勾搭的。”他摘了眼镜,坏坏一笑。
好吧,他回来了。
某品牌男装店。话说从未配过老爸以外的男人进过男装店,更别说挑男装。五年前根本不敢两个人单独出现在街上,害怕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班主任,以及七大姑八大姨,两个人在班级里说句话都如同地下党接头,首先要叫暗号才可以。于是两个人便用纸条和笔记本做飞鸽传书。看到现在的孩子们在微博、QQ、微信漫天覆盖下你侬我侬,我总是充满羡慕,不过反过来想,现在的信息如此发达,怎会明白那个时候的书信年代,写给对方的话一写都是好几页的软面抄。我有时候在想,如果不是那个时候练得勤,怎会有现在的文笔,还能恬不知耻地靠码字为生呢。可对他来说,五六本软面抄的量还没能拯救他那鸡脚爬的字,着实让人匪夷所思。
站在男装店里,望着周围各式男装,身旁站着迟到五年的他。不,我也算是迟到的,我们两个都迟到了五年。想到这里,心微微一酸,同时很感慨又有些许小满足。指点江山般地指着墙上一件件衣服。
“这件,这件,还有那件,嗯,这个,那件灰的,黑色夹克的,都去试一下吧。”营业员立刻撒开脚丫子跑去。
“您好,180尺码的,试衣间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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