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青青岁月有你牵手
1、我一点也不喜欢你初见李饶的时候,余小蛮是不喜欢他的。不讨厌也不喜欢的那种。李饶1.75的个,体重却有150。这和余小蛮心中的白马王子相去甚远。余小蛮喜欢身材玉树临风的那种男孩,笑起来帅帅的,却极少
1、我一点也不喜欢你初见李饶的时候,余小蛮是不喜欢他的。不讨厌也不喜欢的那种。
李饶1.75的个,体重却有150。这和余小蛮心中的白马王子相去甚远。余小蛮喜欢身材玉树临风的那种男孩,笑起来帅帅的,却极少笑。可李饶一点也不。不玉树临风,和帅更是南北极,笑的太温和了。所以余小蛮不喜欢他,一点不喜欢。
所以当室友说,小蛮,李饶那个小子喜欢你了。
余小蛮说,怎么可能呢,我一点不喜欢他。
室友说,你看着,人有时越说自己不喜欢这个人,最后就会喜欢这个人。
余小蛮笑笑,说,今生不可能的,对他,我没电!
但是每天余小蛮和李饶都要在一起,编辑校园的校刊。
余小蛮是主编,李饶是副主编。
2、初见,我就爱上你
体院是喧闹的,尤其是女生,人高马大的居多,性格也以豪放多见。身材和性情一同豪放。
但余小蛮是不同的,怎么看,这个纤细柔弱的女孩都不像体院的学生。一身素色休闲的衣裤,一点不妖娆。从不喧闹,总是喜欢坐在教室的一角。静静的看书,就像一朵莲花静静地绽放,纯净,静谧。却有一股力量,让人不知不觉想要呵护她。
李饶父母都是市里的普通小科员,家境一般。但却是家里的骄子,也是父母的希望。李饶注定和很多体院的学生不同,在别的男孩忙着喝点小酒,或是忙着网游的时候,他喜欢文学,所以一不小心就喜欢上了初见的余小蛮。
在文学社第一次见到余小蛮的时候,他还是有些意外的。
因为在体院,余小蛮这样的女孩,实在是意外。搞体育的,怎么可以长的这样婉约呢?长的婉约也就罢了,怎么可以写出那么唯美而清新的文字呢。
其实对于余小蛮,李饶早就有所闻,说体院大一有个才女,叫余小蛮的。善写飘逸优美的散文,和隽永的小诗。校刊上刊载了很多她的大作。在初初拜读了她的文字以后,也很想一睹余小蛮的芳颜
没想到,这么快,在文学社得以相见了。
那天李饶也去校园文学社去交一个稿件,刚进门,看见一个女孩正在和方逸社长谈论有关稿件的事。
门一响,那个女孩子回过头来,对着他点了点头。
方逸说,李饶,这是咱们文学社的才女,余小蛮。
小蛮,这是李饶。认识下,以后都是战友了。
李饶忘了是怎么和余小蛮握手的,只记得,一见余小蛮的眼睛,心瞬间就被什么击中了。扑通扑通乱跳,再也没有规律了。
余小蛮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纯净极了,那里没有一点世俗,大多的时候就安静地望着你,间或就含满了微微的笑意。李饶一下就掉进了余小蛮的眼波里。
3、让我们恋爱吧
李饶知道余小蛮是不爱他的,因为每次相见,余小蛮既不惊也不喜。但在于李饶,觉得能天天见到就很开心。
能为余小蛮做些什么他更开心。
方逸毕业了,力荐余小蛮和李饶一同进了文学社,主编校园刊物——《劲风》。
在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李饶越来越发现,余小蛮的身上有一种精神,不似她柔弱的外表,强韧不言输。这更让他爱极了这个女孩子。在市里长大的他,见多了温室的花朵,更喜欢有点野生的,小城长大的余小蛮。
余小蛮也越来越多的了解李饶的很多优点,做事踏实,有责任感。性格平和,与文学社所有的同学相处甚欢。时间久了,已是《劲风》文学社不可或缺的得力干将。无论做什么,只要有李饶在,余小蛮就会觉得很踏实,自信,觉得一定会比上次还要棒!
《劲风》,越来越得到校领导的首肯,也是体院童鞋们的喜欢,追捧。
余小蛮,李饶也都成了体院的名人。喜欢李饶粉丝很多,喜欢余小蛮的更多。但李饶眼里只有余小蛮,文学社所有的社员都知道,室友也知道,后来的后来班主任也知道了。
甚至这些人,一致认为,余小蛮和李饶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了。
有一天班主任对余小蛮说,小蛮,李饶这孩子挺踏实的,你觉得呢?
余小蛮脸红了。
有些什么,终于进了心里。
有时,就是所谓的日久生情吧。谁又能说,这不是爱情呢?
所以,就在某一天,余小蛮和李饶在大家的视线里牵了手。
4、爱情爆米花
上游泳课的时候,余小蛮受伤了,不小心被一名男同学刮伤了眉角。血染红了泳池的水,老师和同学都吓坏了。赶紧把她送到医处理伤口,缝了两针,医生说要留院观察两天。这样李饶就成了余小蛮的特别陪护。
每天除了给两瓶点滴,便没再有什么事。这时余小蛮总是要李饶回学校上课,但李饶总是说这是上帝给我的机会,要我来照顾你。我怎么能不珍惜。
每每李饶说这样的话时,余小蛮心是微痛的,也是幸福的。她想,自己是不是已经爱上了李饶。
李饶问小蛮,喜欢吃什么。小蛮想了想说,爆米花吧。
余小蛮出院后,再来文学社,文学社的社员发现一个现象,李饶副主编每天总会带来两袋爆米花,一袋分给所有的社员,见者有份,另一袋,余小蛮独享。虽然最后的最后,小蛮还是会和大家一起分享。大家一边吃,一边嬉闹,说是跟小蛮沾了光。
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毕业,文学社的所有同学,每天一起和余小蛮一起分享爱的爆米花。
李饶的心里,余小蛮是喜欢吃爆米花的。
最初的余小蛮喜欢爆米花,是因为爆米花便宜,后来是因为是李饶买的。
有时候,人会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喜欢一件事物。
只是多年以后余小蛮再也不敢吃爆米花了。
因为看了都会流泪,心就会碎。
5、让我来爱你
李饶是个体贴入微的男孩,时时让余小蛮感动着。
余小蛮每天晚上,在自习时间,都会去校图书室读书。自从李饶发现余小蛮这个习惯后,李饶也会在这个时段去图书室,在他感觉,能和余小蛮一同读书是一种幸福,可以静静感受她的存在,连空气里都是她恬静而温润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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