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从腊月二十六起,我就和家人一起,回到了乡下的老家,和年逾古稀的父母亲一起过新年。
我的老家,离我工作的县城,只有50多公里的路程。
在乡下老家过年的几天里,我最大的发现和感受,就是没有看到一个“讨米”和“要饭”的人。
要是在早些年啊,我们农村就能经常看到那些“讨米”和“要饭”的老人,特别是在腊月、正月以及其他农闲时节。一到这些时候,那些送财神菩萨的、玩猴把戏的、打地花古的等等变相乞讨的人,总是络绎不绝,实在是让人有点难以应付。
可是今年,我竟没有遇到过一个这样的人。
我想,这大慨是因为我们的农村,现在有了党和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以及农村低保政策,我们广大的农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越来越少了的缘故吧!
但是,在大年腊月二十九的上午,我却迎来了一位另类的“乞丐”——一位身着西装的中年人。他,就是我儿时的好伙伴、初中时的好同学、现在的村民小组的组长李某某。
让进门,递香烟,倒热茶,拉家常……
一阵寒暄之后,他说要走了。我便说:
“都快大年腊月三十了,你今天上门来,就真的就没有其他事情了吗?”
“还是老同学你了解我啊!今天,我真的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这也就算是我上门来讨米的吧。”他说。
“你的老妈住在我们组里,原来也是有责任田的。现在年纪大了,我们就将那几亩田让给了别人种,上级政府来的各项补助等等,我也都给了别人。但这房子和菜园也是要算面积的。再说,现在我们农村的组长,上面是不给我们发工资补助的。所以,我也就只能按往年的惯例,按每亩20元的价格收取。你家里九分六厘地,则要交19.2元。”
“应该的,应该的!”在一旁的父亲,连忙从口袋掏出了20元现金。
“那就谢谢你们的支持了!”组长连忙接过父亲递给他的20元钱。他也没有再找零钱,就转身去了另一家农户。
我的父亲今年七十有四了。他原来也是农民,后来去教书并被转为国家教师。现在,他每个月有1000多元的退休金。因此,他根本就没有在呼那几块几毛钱,也不管村、组的收费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再说,乡里乡亲的,又有谁能在大年腊月二十九都不给一点面子呢?
我暗暗的替我们的组长、我的老同学算了一笔帐:我们全组有150多亩水田和100多亩旱地,还有20多户人家,至少有屋基地和菜园20亩,合计面积270亩,按每亩20元的价格计算,可收取现金5400多元。如果这5400多元他能够在节前全部收取到位的话,那他和他的家人,真的能过一个很体面、很豪华的新年了。
可是,我的老同学,你知道吗?你的这一行为,也是严重违反党和政府的有关农村政策的呢!